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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就这么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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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就这么说好了

  这一晚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我好像和白禾聊了很多东西,但最后大部分我都忘记了。

  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又睡在床上,白禾已经不见了。

  她应该是上班去了。

  等我到店的时候,蔡尚和厨子已经备了大部分的菜。

  人手还是有些少,生意做大了,他们俩有点忙不过来。

  得要考虑再找几个帮手。

  “这个周末我想请假,可以吗?”蔡尚跟我说。

  “可以。”我点头,“你是要去看你男朋友对不对,要不我们两个一起吧,我也正好准备去京城。”

  郭润去京城有好些天了,差不多也安定下来,我打算过去瞧一瞧。

  才刚确定恋爱关系这么快就分开,而且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郭润都会保持这种状态,她在北边,我在南边。

  我很想她。

  “这么巧吗?那好呀,我在路上终于不用太无聊了,可以有个人一起说话。”蔡尚很高兴。

  我跟厨子提了个醒,让他留意一下有没有比较稳妥的人,要是有的话可以先打个招呼,我后面分店要是开起来,就直接把人招进来。

  做蒸菜不像开酒店,开酒店厨子得要多,不能够让客人久等了,菜也不能够提前做,顶多是先备好菜,等到客人来的时候再炒,煮,蒸,或者怎么样。

  一两个厨子忙不过来,后厨得要有一大帮人。

  蒸菜在厨子数量方面不用那么多,像我开的这家店铺,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只是说备菜的时候得要有人帮忙。

  人力成本方面就节省了一大笔。

  中午我跟夏露在一家咖啡馆见了面。

  我很少到咖啡馆,茶馆也不经常去,虽然我偶尔会喝点咖啡或者喝点茶,但买的也是袋装的咖啡和茶叶,从来不会去咖啡馆或者品茶。

  这两个地方似乎是有钱的人才会去的场所。

  我有钱了,会去试试。

  “我出50万给你,占60%的股份,但生意怎么做我不管,控制权在你这,我只享受分红权,但有一点咱们得要说明白,这必须是合伙生意,得要承担连带责任。”夏露开门见山。

  做生意的时候夏露身上有一股干劲儿,气场很强大,显得有些咄咄逼人。

  不过因为她本身就长得漂亮,这样的气场,性格上的强势反而容易让人觉得她有气质,而不会产生厌恶的情绪。

  这就是女人做生意的优势,女人在许多方面其实有性格优势,工作上男性犯错的时候可能会被老板大骂,但女性犯错,稍微承认一下错误,撒个娇,老板可能就轻飘飘的一句话带过了,不会有任何处罚。

  “你这太夸张了,生意既然由我做主,那怎么能够由你来占大头?我70%,你30%,你也不需要出50万这么多,20万就够了。”我不可能将60%的股份给夏露。

  哪怕他只要分红权,我也不会这么做。

  我要占大头。

  “可以,就按照你说的来,楼下就有一家打印店,我手上也有一份类似的合同,稍微改一改就可以签字。”夏露早有准备,非常痛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

  这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还准备着跟她谈判,来一场拉锯战,持久战,可这么快她就缴械投降了。

  这也太快了点。

  “先不急,你为什么要跟我合伙做生意,而且我提出了这个要求之后,你连争都不争一下,你就这么好说话吗?”夏露这么痛快,反倒让我产生了怀疑。

  越是漂亮的女人,她说的话越不可信,夏露在大学那会儿交际圈就非常丰富,她在为人处事方面肯定非常圆滑,甚至可能还比我强。

  对她我充满警惕。

  “我难道很不好相处吗?如果说我是因为相信你的人品,香格里拉大酒店的那一幕,你为陈婉做的那些事感动了我,让我觉得这世上还是有好男人,你愿意相信我吗?”夏露轻轻晃动咖啡,喝了口。

  我盯着夏露看了好几眼,实在有点摸不准她的话是真是假。

  我觉得自己看人挺准的,就像蔡尚,我一眼就瞧出来她是一位不错的女生,结果证明我的眼光没有错。

  可现在面对夏露的时候,我却摸不准。

  她的内心跟她的表情很不相像,表情是一个世界,内心又是另外一个世界,就像演员一样,她伪装了自己。

  “我宁愿相信你是为了接近万兴维才跟我合伙做生意。”我终于说出了内心的想法,“看你这一生的打扮,你就不像缺这么点钱的人,你就告诉我吧,到底有什么目的。”

  “刚才我已经跟你说了,至于愿不愿意相信那是你的事,其实你也不必这么纠结,合同上面白纸黑字都写着,你要实在不相信,仔仔细细的将合同前后看一遍,看看我有没有作假就可以了。”夏露举手投足之间都非常优雅。

  她的这股优雅很迷人。

  从边上经过的其他客人,时不时的会投过来目光,略带惊艳的看她一眼,包括邻桌的几位男士也会拿眼角的余光看她。

  妖孽。

  夏露身上有成熟女人的韵味,非常的迷人,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尽显妩媚。

  “那行,你把合同给我看一看,我确认没有问题了再签字。”夏露说的话也有道理,我现在的确缺钱,缺投资。

  我到下面的打印点,将合同打出来,前前后后看了3遍,的确没有任何有陷阱的地方。

  “那行,就这么说好了,你投资20万给我,占30%的分红权,店里面其他的事情你一概不管,这些都要写进合同里面。”我跟夏露说,“亏了我赔你钱,赢了一起分红。”

  同学是同学,生意归生意,这一点我分得非常清楚,一家店子只能够有一个头,这个头必须是我。

  按理而言,夏露现在的这种行为属于火中送炭,我应该主动多分一些好处给她,但我没有。

  我都觉得我的做法有点苛刻了,但夏露居然答应了,不仅如此,而且还愿意就按照她之前的提议给我投资50万,一次开两家分店,每家分店各自占30%的分红权。

  再开两家分店,我就能有三家店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