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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6章 地行龙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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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56章 地行龙皮衣

  自古以来,生灵总结出的最优结盟方式,便是联姻。

  因为联姻之后,双方就会在不自觉间,诞生情感,以往可以毫不犹豫的做到斩杀对方,而在联姻之后,就会产生动摇,哪怕只是一丝动摇,也会留给对方逆转乾坤的机会。

  而联姻需要付出的是什么呢?

  一个配偶,一些财产,仅此而已。

  而换来的会是什么呢?

  来自对方的庇护,以及可以借助对方身份,强大自己家族的地位,以此谋求更高的地位及利益。

  换言之,只要一直都能选对联姻对象,哪怕最初只是一个中小型贵族,也有可能会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经营之下,晋级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大贵族。

  这不是虚假夸大,而是实事求是。

  最简单且最明显的例子,便是我和达芙妮的联姻。

  本来在艾瑞城过得不温不火的马弗罗先生,在我和达芙妮成为未婚夫妻以后,他的地位水涨船高,在极短时间内,便成为了达赛城的知名商人,甚至连当地商会组织,都会极力推举他为商会会长。

  除此之外,老公爵甚至还主动联系他,进行军队方面的生意。

  而在此之前,他也只不过是个普通平民而已。

  仅仅只是一个普通平民,在缔结了正确的联姻关系之后,整个家族的地位都扶摇直上,若对方的家族是贵族呢?

  无需多想,以对方家族的现有资源及雄厚人脉,只要不篡权,不谋乱,只需在极短时间内,海瑟薇的家族就将一跃成为约克汉城首屈一指的家族,与此同时,他们也极有可能会在维奇堡打开政治局面,或许短时间内,无法登顶政坛,可想要谋求一席之地,还是轻而易举的。

  想到这一点,我更不可能和海瑟薇联姻了,确切来说,是不想让西蒙斯·洛克涉足维奇堡的政治圈子。

  别看西蒙斯·洛克是白云英的舅公,也算是我的舅公,但亲疏有别,就像西蒙斯·洛克不可能全心全意的对我一样,我也不可能不计后果的为他奉献一切。

  并且相比西蒙斯·洛克,杜威大师对我的态度那才叫做一个掏心掏肺——他甚至已经把未来的维奇堡幕后大佬的位置预留给我,只待我成为能够独挡一面的男人,能够担负的起维奇堡的重任时,他就会退位让贤。

  而打心底,我就不想让他老人家退位让贤——当个逍遥自在的权二代多好啊,每天只需要混吃等死就可以了。

  于是第二天,我再次进入皇宫,与西蒙斯·洛克聊天的时候,当他再次提及海瑟薇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儿时,我神情严肃的表示,我不会娶海瑟薇的,不是因为不喜欢她,而是因为我不能让白云英难过。

  当西蒙斯·洛克提及白云英大概率不会难过的时候,我再次表示,如果白云英同意,并且真的不会感到难过的话,一切都好说。

  只是,想要让我相信白云英真如西蒙斯·洛克所言,不会因为此事而产生任何负面情绪,最好拿出实例证明,比方说,用我的通话水晶,当着我的面而,把这件事,说给白云英听。

  只要白云英对此毫无表示的话,甭说一个,就是两个,我也敢娶!

  当我用十分豪迈的语气说完这话时,西蒙斯·洛克都惊呆了。

  他怔怔的望着我手里的通话水晶,呆滞片刻后,尬笑几声,道:“你瞧瞧,我这不是和你开玩笑嘛,何必当真呢?”

  我心里默默冷笑一声:嗤,要不是昨晚受到杜威大师的点拨,我还真被你绕进去了。

  之后的一天多,西蒙斯·洛克再没给我提过任何有关海瑟薇的事情。

  就好像他已经忘了这个女孩儿的存在一样。

  直到出发那天,海瑟薇才带着一些必要工具,随同专家小队,一块儿出现在飞艇基地。

  这一次,她换了一身行装,穿的是紧身衣,很好看,很诱惑,但这真的不会影响工作吗?

  我对此感到好奇,并在登上飞艇过后,向她提出疑惑。

  海瑟薇笑着扯了扯衣袖,向我解释说,这套紧身皮衣的质量很好,防御力和普通的软甲相当。

  我一听,来了兴致,盯着深色紧身皮衣,又问道:“这还是什么布料缝制的?”

  “地行龙”海瑟薇道:“你有听过这种怪物吧?”

  “地行龙......哦,想起来了,那不是维奇堡的专有坐骑吗?”

  所谓地行龙,并不是地下城里的精英魔化蜥蜴的别称,而是一种生活在地面的生物。

  由于体型巨大,性格也蛮凶悍的,很难被驯服,所以被人族称之为怪物。

  我之前说的维奇堡的专属坐骑,并不是说地行龙就臣服于矮人,实际上,矮人之所以能够把地行龙当做坐骑,一方面是因为矮人的实力的确够强,一直用蛮横的实力把地行龙揍到服服帖帖,另一方面,矮人族也没有和地行龙签订什么奇怪的契约,而是以合作的方式,共存于同一片天空。

  与其说是合作,或许用雇佣来形容更为贴切。

  地行龙充当维奇堡的坐骑,运输单位,维奇堡人则许以大量食物,并且还会帮助地行龙照顾幼崽,还会在危急时刻,庇护地行龙及其幼崽。

  久而久之,这种关系达成了默契,地行龙只对维奇堡人很是温和,对其他人,则依旧凶猛暴力。

  这也使得他国人,尤其是对地行龙并无任何好感的人族,在自己国家境内发现地行龙踪迹以后,会在第一时间,找出地行龙,并将之斩杀。

  被杀死的地行龙的肉,会被拿到市场上贩卖,而毛皮,则会被卖入黑市。

  地行龙的毛皮在黑市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地行龙的毛皮十分紧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地行龙的毛皮硬度很强,可以缝制成为既坚韧又轻便的服装。

  就像海瑟薇的这套紧身衣一样,看起来既美观,有具有不错的防御力。

  常规弓弩及魔法攻击上去,最多只会让她感到疼痛,却不会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

  “这套衣服如此精美,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吗?”

  盯着精美的紧身皮衣,我好奇问道。

  “对啊”海瑟薇道:“是出自一位矮人大师之手。”

  “矮人大师吗?”我追问道:“能告诉我他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