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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七七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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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七七快跑

  林恪坐在这家熟悉的小店,这份熟悉并不是来自于前世,而是他最近几天,只要有空就会骑着俊峰哥当年在首尔上学时买的那辆fatboy摩托车,来到这家小店来吃面。

  林恪这些天哪怕一个很小的时间,都会挤出来跑到jyp附近闲逛,对比了牛肉汤、炸酱面和烤肉之后。把这个视野还算开阔的海鲜面馆当成了自己可以近距离接触七七的好地方,其实视野更好的应该是马路对面的那家牛肉汤店。可惜实在是不符合林恪的口味。

  最近几天林恪能清闲下来,就是他彻底放弃了做“继承者”而变成了一个光荣的无业游民。自从林恪的k基金注资秀峰地产后,加上林敬堂和朴世勇的股份,对秀峰地产完成了绝对控股,未来前景明确。几乎没有什么阻力可以阻止林恪继承秀峰地产了。但是林恪哪里想在二十出头的时候当什么会长呢。所以向林敬堂推荐了朴世勇。朴伯伯的人品和能力,林恪上一世非常了解,自己躲在幕后反而会更好一些。

  自从d动画的事情,几个关键人物达成共识,只剩下完善合作细节的部分以后。已经可以下地行走的林敬堂就开始带林恪参与各种各样的聚会,来把自己的社会关系都介绍给林恪。在韩国这样人情社会,这样也是必须的。林恪虽然担心林敬堂的身体,但是也只能每天跟在身后,装“温良恭俭乖宝宝”一直到最近几天,才能够一直在这家面馆等候七七的出入。

  现在已经放寒假的七七每天要在jyp练习十个小时左右。而中午她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惜她现在正在保持身材,所以午饭往往都比较简单。到西边的便利店随便买点东西就作为午饭了。让林恪只能远观,而没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看着一群打扮的精神利落,又不失时尚的小姑娘叽叽喳喳的从jpy的侧门走出来,林恪开始全神贯注搜寻着七七的身影,等了好久才看到七七一个人孤零零的背着小包走出来,有些走神的慢慢走向便利店的方向。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林恪无奈的笑了笑。有的时候,人缘差真的和人品关系不大。作为一个刚加入jyp不久,就作为下一个女团成员培养的、没有任何光环护体15岁小姑娘。怎么可能会被别的练习生喜欢呢。所以即便七七这么好相处的人,在jyp几个月,能够偶尔一起说话、去便利店的朋友也就那么两三个。跟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那个受欢迎的样子完全没法比。

  看着七七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不知不觉间面馆的服务生又端过来了一碗海鲜面,但是林恪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脑海里回想的确实他和七七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是林恪的第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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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恪在08年拿到毕业证以后,虽然打定主意参军,走程序和体检还需要一段时间,有了一段时间的空闲,当时所有人都奔向了自己的前程,只有宿舍的老三只想着各种玩,还拉着林恪去他魔都的老窝潇洒,林恪就顺便去看了下他在魔都的一个师姐。

  林恪当初艺考,考的是双语主持,小语种的双语其实并不多。多个年级在一起上小课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这个名叫方琴的师姐,和林恪就是这样变得熟起来的。方琴本来在一家老字号电台实习的不错,为了男朋友却回了老家魔都,在魔都一所国际学校来当汉语老师。

  吃吃玩玩之后方琴拉着林恪去看了一场高中小p孩的足球赛。这个在林恪眼中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随着对方的一个外援上场后,就变的更像是闹剧。

  那个申城青训的小伙子把方琴的学生们冲的溃不成军,气的方琴最后一派林恪的肩膀“去灭了他。”

  林恪看着这有点要发飙的姐姐,只是弱弱的来了一句:“我能穿7号球衣么。”然后方琴奇怪的看了自己一眼以后,就跑到一群在咋咋呼呼的小丫头面前,叫过了一个长相还蛮清秀的小姑娘,嘀咕了几句。小姑娘不情愿的跑向更衣室的方向的时候,林恪才发现,贝克汉姆的传奇7号被穿在了那个小丫头身上。正在做热身动作的林恪差一点一口老血喷到老三身上。

  最后胖胖的林恪,就套上了带着淡淡香味的7号球衣,林恪打算上场后打后腰的位置来稳固防线,这样可以和对面那个嚣张的家伙直接一对一,完成方琴师姐让自己“灭了他”的任务。当然为了进球还是要了解下自己这边队员,没想到方琴再一次叫过来那个小姑娘,让她给自己讲锋线球员的技术特点。林恪当然不会对豆芽菜小丫头有什么别样的情感,当时最为惊艳的是,这个小丫头居然很懂球的样子。

  接下来上场的林恪自然是大杀四方。林恪“足球恶汉”的本色在上学那会没少惹麻烦,打职业球员不行,申城青训的人还没法在他面前耍横。后来打的那个号称“申二队亨利”的家伙只敢在侧翼游弋,接球后看到林恪上抢就立刻分球,引来双方一阵嘘声。

  临近比赛结束的时候,林恪带球前插之后的一个妙传,精准如小贝的圆月弯刀。让小丫头推崇的那个左边锋轻松进球,接着比赛就落下了帷幕。后来这小丫头不但没有埋怨自己抢了她的球衣,还在自己下场的时候,给那个小帅的左边锋送水的时候给了自己一瓶。

  两个人的人生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过任何交集。如果没有上一次的重生。这件事可能都不会被林恪回忆起。

  所以自己“上辈子”再次遇到她的时候,才会对她和别人完全不同的吧。想想自己“上辈子”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陷入回忆当中的林恪突然发现,记忆当中那个豆芽菜一样的小姑娘,又回来了。林恪笑了笑,正打算低头吃面,突然发现七七被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给拽到了旁边的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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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恪不想过于引人注意,骑着自己的小摩托来到七七被拉过去的路口。看着那几个女孩子把七七给按到墙边,好像在问些什么。

  林恪突然想起,七七和他聊到高中生活的时候,提起过类似的事情,好像有个男生追求他,然后惹得学校的一个“大姐头”很不高兴的来找她麻烦,简单的说就是校园霸凌事件。林恪记得当时他还问过七七如果有机会的话,想怎么对付他们。

  “我打算原谅他们。”七七说这段话的时候好像脸上都闪耀着光芒:

  “在打她们一顿以后。”

  林恪想到这里不禁嘴边浮起了一丝笑意,然后拿起手中的摩托车头盔开始瞄准,林恪抛球的准确率不低于长传,当初踢球那会,每次战术角球都是由林恪来发球。所以林恪毫不怀疑,如果对方敢对七七动手,十米左右的距离,自己可以在她的手落到七七身上之前,轻松的砸到那个领头的女孩子后背上,这个应该不算打女人的吧。

  然后林恪就看到令他震惊的一幕,七七在那个领头的女孩低头翻她背包的时候,猛地一脚踹到了那个女孩小腹上,然后迈腿就跑。

  林恪赶紧把没熄火的摩托车调整了下方向,然后把头盔丢向了追来的女孩的小腿的位置,扔的不快,所以被轻松躲过。然后林恪朝七七伸出了手,大喊了一声:

  “安希妍,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