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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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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二章 事

  沈家的宅子并不是沫沫想象三进院的四合院,沈宅是一座很普通的二进四合院。

  沫沫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交接完,拿到了钥匙,朱红的大门打开,沫沫和云建推门进去。

  院子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但是被保存的很好。

  这座院子的位置也不错,在后世很值钱,但是却很普通,唯一的优点就是典雅幽静了,跟沫沫想象高大上的院子完全不同。

  沫沫随后又释然了,沈家一直秉承着低调的原则,世家隐于市。

  云建转了一圈,宅子上挤满了灰尘,可见有一段时间没住过人了,里面的家具还保存着。

  沫沫吹了一层的灰,家具并不是名贵的木头,也是,捐出去的,怎么可能还给你配上高档的家具。

  云建蛮喜欢这种幽静的环境,院子周围是公园,也不临近街道,云建很喜欢这里。

  云建摸着回廊的柱子,“姐,我听我爸说过,沈家在南方有很多这样的宅子,环境都是好的呢!”

  沫沫走过去,“那些宅子呢?”

  云建摇头,“我知道的不多,有的托人保管着,有的捐了,具体的还要等沈家人回来才知道。”

  沫沫点了点头,首都的,沈家可能就这一座院子了。

  沫沫看着院子,“院子保存的不错,只要找人打扫了卫生就行了,剩下的,就要交给舅姥爷了。”

  云建点头,“恩。”

  沫沫拿着相机拍了两张照片,最后锁了大门,大门锁上,沫沫去了庄家的祖宅,明年,这座宅子也会收回来的。

  时间进入六月份,首都热了起来,阶梯教室还能好一点,窗户多,有风的时候挺凉快的,当然前提是人要少。

  下午上英语课的时候,教室闷热闷热的,汗流浃背的,沫沫暗幸,幸好她是不出汗的人。

  相对于男人,女人就遭罪了,穿的少了流汗出来什么都印出来了,穿的多了热的脸通红。

  一下课,女同学都抱着书,挡在胸口往外走。

  庞灵吐着舌头,“热死了,怎么这么热,学校什么时候能按风扇啊!”

  沫沫收拾好书,“别指望按风扇了,明天你拿个热水袋,往热水袋里装冰块试试,不过别抱着,女人凉到就不好了。”

  庞灵点头,“我试试。”

  学校已经有女同学开始穿裙子了,说真的,吴小蝶长的真漂亮,尤其是穿上裙子,沫沫是女人,看着都赏心悦目的,更不用说男的了。

  向华这一个月也没消停,收古董,倒卖东西,沫沫见过向华一次,手上的手表又换了。

  沫沫回到大院,换了裙子去了庄朝露家,庄朝露刚送走邻居,迎着沫沫进来。

  “明天放假了。”

  “是啊,小雨他们没回来?”

  “这个星期他们不回来了,说是要组织去爬山,参加活动去了,你们没组织活动?”

  沫沫摇头,“没有,大家都抓紧学习呢!”

  “还是你们学校好。”

  沫沫笑着,“小雨她们班的年龄要轻一些,自然爱玩,我们学校,大部分都成家了,没有玩的心思了。”

  “原来是这样,对了,刚才李嫂子说到范东了。”

  “范东?”

  “对,就是范东,范东在大院可出名了,虽然没工作,可干自己的小买卖,干的挺红火的,家里都按上彩电了,这可是大院独一份呢!我听着,李嫂子蛮羡慕的。”

  沫沫道:“范东跟着向华,这段时间一直倒卖东西来着。”

  庄朝露,“他们的胆子倒是大。”

  沫沫点头,“胆子的确不小。”

  “看样子范东赚了不少,夏言见到我还故意显摆了手表呢,幼稚!”

  沫沫失笑,夏言一直在姐姐面前吃瘪,时间久了,当然想找回面子了。

  沫沫又和庄朝露说了一会,回家了。

  第二天休息,安安又跟着向旭东走了,沫沫上个星期去看过向旭东,可能是有安安的陪伴,向旭东的身体反好了很多,脸色红润了不少。

  松仁去玩了,云建带着云平去了图书馆,沫沫自己在家摆弄着几盆花,下午的时候复习了一会的书,这个星期,庄朝阳是不回来的。

  周一开学,沫沫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电子表,很简单的构造,徐莉省了三个月的钱,都买了电子表了。

  沫沫拿过来看了一眼,做工很简单,批量生产的,“多少钱买的?”

  徐莉伸出三个手指,“三十呢!”

  庞灵拿起电子表,“败家娘们,不是我说你,你在攒个几十块钱买个差不多的啊!三十块钱买它?”

  徐莉抽回电子表,“你可别在说了,在说我该后悔了,我的心,现在都抽抽着呢!其实我也挺后悔的,买的时候光图便宜了,忘了实用性。”

  这个年代的电子表是很受欢迎的,因为价格低,刚开始流行的时候还蛮时尚的,可过了劲头,成年人对电子表就没那么喜欢了,反而是孩子更喜欢一些。

  徐莉想好了,她带一段时间,等过段时间给弟弟带,她也不心疼,这么一想,心里好受多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沫沫发现,买电子表的人不少,可脸上闪过后悔的也有不少,电子表容易坏,一个不注意三十块钱可就没了。

  庞灵压低了声音在沫沫耳旁道:“小舅妈,这不会又是向华干的吧!”

  沫沫肯定的点头,“他时常去南方拿货,南方有什么新奇的,他第一个知道,一定是他的。”

  重生在这个年代,能经商的都想经商,黄金年代啊,只要肯出力,不愁赚不到钱。

  沫沫更多的目光看向魏炜,魏炜和赵峰也在一食堂,首富就是首富,这么短的时间内,成了李教授的得意门生,沫沫去过几次李教授家,都能看到魏炜在。

  最让沫沫佩服的事,魏炜有野心,可他能压制住野心,不被向华影响,每天都认真的学习。

  向华几次带着诚意想要拉魏炜入伙,魏炜都拒绝了,说他是来学习的。

  向华不信,沫沫信,沫沫听李教授说过魏炜,魏炜知道自己的不足,一直在努力的填补着不足。

  沫沫几个洗了饭盒出门,碰到了夏言,夏言拎着两个袋子,这是来找庞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