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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对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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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对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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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章很清楚,一旦让双方坐下来细谈,苟得富那个蠢货绝对是替罪羔羊。苟得富最终会怎样他并不关心,但以他对苟得富的了解,那个蠢货绝对第一时间会把他这个幕后主使给供出来。那他,可就完蛋了,挑唆两军内斗的罪名,恐怕柏副师长都保不了他。

  还好,他早有准备。借着要保护自身安全的理由,让苟得富从苟家的武器仓库里拿了一支老套筒和十发子弹。

  说起老套筒,其实很多人并不陌生,此枪算是中国自己生产的第一种步枪,说是生产,其实也不过是仿造,仿造的是德国1888式步枪,而且还是因为有严重缺陷被德军放弃的一种步枪。但此枪在中国,可是生产了二十余年,直到20世纪二十年代红色部队建军,都还在生产,之所以被称作老套筒,是因为当时中国制造枪管的钢材不行经常炸膛,为了安全起见,特地在枪管外面又套了一层钢管。

  一个简单的设计,就解决了材质不行的问题,老套筒,让推销劣质产品的德**火商们见证了中国人民的智慧。

  直到湖北枪炮厂又称为汉阳兵工厂对88式步枪进行改进,大幅度改良了步枪缺陷,造出的新枪被广大官兵们爱称为汉阳造,也是直到1937年之前**的标准步枪配置。

  也就是说,像苟城守城率领的这支中央军,除了汉阳造,是不会出现老套筒这种老枪的,在场的诸人,也只有可能苟家的这群护院们才会有。

  确实也是如此,苟家的300武装护卫大部分都拿着老套筒,能拿盒子炮的,都是护卫中头领级的人物。不过,如果要是说他们拿着老枪就可以认为他们是散兵游勇不堪一击,那可就小看苟家的实力了。

  首先,汉阳造是**制式武器,出于避讳,就算是有钱,苟家也不会那么张扬;其次,如果你看到五年后300万川军出川抗日,估计就不会这么想了。像47军李家钰所属部队不仅步枪都做不到人手一支,而且使用的还大多都是老套筒甚至九响棒棒之内的老火枪,最牛逼的重武器恐怕也就是每人胸前挂的两枚土制手榴弹了。

  相比而言,苟家护院的装备,其实比川军正规军的单兵装备还要好点儿,除了没有重机枪这样的重火力。

  当然,话说回来,朱元章也算是处心积虑,用一支老套筒,就把自己完全撇开。不到一百米的距离,虽然他枪法很烂,有可能杀不了刘浪,但这没关系。

  只要刘浪受到攻击,双方开始火拼起来的话,一切还是按照计划进行,谁胜谁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朱元章胜利了。

  朱元章脸上浮起得意的阴笑,瞄准着不远处刘浪硕大而显眼的身形,坚定的扣下扳机。

  当然,最佳的结果就是能一枪把刘浪搞定,主官身陨,独立团大举攻城,将苟家一荡而平,所有的真相都将被湮灭于枪林弹雨中。

  在朱元章扣响扳机的同时,刘浪浑身汗毛一竖。孤身杀尽63名恐怖分子的刘浪之所以能在中亚那片充满着危险的土地上全身而退,除去一身强悍的单兵战力,无数次在血与火中锻炼出来的对危险的预警直觉实是功不可没。

  竟然有人真的敢对自己开枪?苟家有这么大胆子?刘浪来不及细思脑中浮起的令自己意外的念头,突然飞起一脚将身边的陈大发踢出数米踉踉跄跄歪向街边的店铺,自己则借着从大个头巨大而强壮的身躯上传来的反震力蹿向街道的另一边,同时,在空中,刘浪努力的将自己缩成一团,虽然挂着满身肥肉的宽大身躯缩成一团也是个不小的肉球,但这已经是刘浪所能做的一切了。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受弹面积。

  黑客帝国里基努-里维斯不停晃动着身躯优雅而牛逼的躲避子弹那一幕注定只是科幻电影吹牛逼,以人类蛙坐骨神经传导冲动速度为2725米每秒的平均值,在初速600多米每秒的子弹面前,再牛逼的人躲避的同时也只能靠上帝他老人家给的运气。

  当然,还有某些人的枪法。

  刘浪踢飞陈运发自然不光是要从他身上借力,是刘浪不希望这个好兵死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街上,一脚将他踢离自己身边几米,距离可藏身的店铺不过一米多远,足够他在下一枪之前藏起来了。枪手的主要目标虽然是自己,但刘浪也不能冒那个风险,冒风险的代价在战场上往往就是付出生命,关于这点儿刘浪比谁都明白。

  至于说另一边的石大头,根据单发步枪三至五秒击发一枪的速度来算,如果一个国术高手在三秒钟的时间还不能将自己藏身于街道边上林林总总密密麻麻的店铺里,那刘浪觉得,死在这里和日后死在战场上也没多大区别。当然,刘浪对于石大头还是有信心的,否则,他也不会将这个战场新丁带在身边。

  朱元章的手指刚发力,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原本站着很装逼的胖子就那样瞬间将自己变成了一个肉球,连滚带爬的逃向一边,完全没有一个上校团长时刻应保持英武气势而应有的觉悟。

  “我日你娘,这也行?”朱元章只来得及骂上一句,只听“砰”的一声枪响,枪口冒出火光,老套筒特有的圆头子弹瞬间跨越了一百三十米的空间,擦过伏低身形正朝旁边蹿去的刘浪的肥硕臀部狠狠的打在青石板路上。

  在朱元章眼里的刘浪成了一个不顾形象的肉球,在苟赛玉和三百拿着枪看着和自家家主牛逼哄哄扯皮的护卫们眼中何尝不是如此?

  光看胖子混不吝的气势,就已经让很多人暗暗心折了。三百杆枪,三百个黑洞洞的枪口,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估计吓尿的人至少能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这样的兵,绝对是**中的精锐。不,应该是精锐中的精锐。这几乎是所有护卫们对刘浪的第一观感,包括心情复杂极为郁闷的苟赛玉自己。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大跌眼镜的一幕,毫无征兆的,那个气势非凡的胖子,发疯似的一脚踢飞了自己身边的大个子士兵,而自己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肉球,朝另一边“滚”去,闪电般的。

  再然后,一声枪响,让所有人手足无措。

  家主不是早已下过死命令,不准开枪的吗?

  ps:抱歉,今天有应酬,回家晚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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